让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章可循
发布时间:
2010-03-15
来源:
吉水县纪委
作者: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并于2月23日召开了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详细规定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止”,并详细列出52种“不准”的行为,涵盖了党员领导干部的言论、行动、思想等方方面面。《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准则,对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给党员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能起到防范党员领导干部违法乱纪的作用。以前“试行”的《廉政准则》不是正式准则,缺乏刚性,对党员干部的威慑不够,以致某些干部抱有侥幸心理。现在“转正”了,一定能够更加有效地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必然会起到警示、教育和保护作用,使党员领导干部更加自觉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最大程度地使党员领导干部少违纪违法甚至是不违纪违法,进一步推进党的廉洁工作建设。《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有积极的指导作用。它适应了新形势的需要,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时代特征,既能让人民满意,也能得到更多党员干部的认可,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真正把精力用到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上,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良好的从政风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进程。
其次,《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给党员领导干部系上了一道道“安全网”。《廉政准则》共有52个“不准”,犹如52根带电的“高压线”,《廉政准则》就好像是增压器,可以说“危险”与“安全”同在。谁敢触碰,那就是“死亡线”;自觉遵守,那就是“安全网”。从某种意义上说,《廉政准则》的发布和实施,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惩处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是警示、教育和保护,最大程度地使党员领导干部少违纪违法甚至是不违纪违法。将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只要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就一定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
《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还充分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时代特征。廉政建设自古以来是一个国家的重中之重,历朝历代君王都相当重视国家的廉政建设,廉政建设也是我党一项重之又重的工作。《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出台无疑给廉政建设注入了一支强心剂。中央此次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适应了时代发展,是与时俱进的体现,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更是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廉政准则》的发布和实施,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惩处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是警示、教育和保护,最大程度地使党员领导干部少违纪违法甚至是不违纪违法。将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只要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就一定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随着新时期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中共中央在1997年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13年后,通过修订完善,于近期印发了新的廉政准则。与之相比,新准则的8个方面52个不准,内容更加完善,制度更加规范,要求更加严格,充分体现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继承与创新的统一、治标与治本的统一、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的统一。(孙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