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紧箍咒、方可取真经-有感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颁布
发布时间: 2010-03-05     来源: 永新县纪委     作者:
近日,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该准则包括总则、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附则四部分18条,其中“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一章详细规定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止”,具体列举了52种“不准”的行为。这就如《西游记》中唐僧给孙悟空施加的紧箍咒,促使顽猴也能修成正果。《廉政准则》的颁布无疑给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加了一道“紧箍咒”。 从美国前总统布什的一句至理名言“人类社会的文明程度,不在于经济、科技水平有多高,而在于民众对统治的训服”,我深受启发,首先应当加大宣传,让各阶层人士都了解《廉政准则》这道“紧箍咒”。民主社会,就是要让执政者的行为公开透明,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当前要以《廉政准则》为行为准绳,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哪些行为不可为。纵观近年来落马的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就是在宗旨意识上发生了错位,本是人民公仆,却以“官老爷”自居,不愿受约束,以至违这道“紧箍咒”其实也就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职业道德规范,或者说是“官德”。中国传统非常重视官员的“德”,如:“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等千古佳句,无不是颂扬官员的品德修养。我们党历来重视党性修养,早在建国前夕,毛泽东主席就以“进京赶考”告诫全党:绝不做李自成。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几代领导人也分别从不同角度阐述“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性”。因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牢记这道“紧箍咒”,自觉约束自己行为,“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 《廉政准则》能否发挥作用,真正成为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规范,关键在于能否得到贯彻落实。当前,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制度不可谓不多、不全、不细,但腐败现象仍然呈易发多发之势,究其原因,主要还在执行不力。近日,笔者到一个县考察时了解到:该县在街道主要交叉口都安装了红绿灯,可是频频出现闯红灯车辆。于是,该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两会”期间谈得最多的就是:关于县城交通混乱的治理问题。还好该县找到了原因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那就是在红绿灯上加装“电子眼”,加大处罚力度,及时治理了交通混乱问题。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主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机关,应切实履行职责,时常念念《廉政准则》这道紧箍咒,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敦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奉公、执政为民。(李海兵) 责任编辑:周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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