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清三种情形贯彻落实《廉政准则》
发布时间:
2010-03-05
来源:
永新县纪委
作者: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是我党经历了12年反腐的制度实践后,终于脱掉“试行”的帽子“转正”了,这样的“转正”标志着我党的反腐工作将更加坚定地走一条制度化的道路,这是我党作为执政党摸索执政之道的又一次进步。可以这么说《廉政准则》就是我党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纲领性文件,同时,它是我党为规范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划出的一条鲜明的“红线”;是我们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从政不得乱闯 “雷池”;也是我们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从政所不可逾越“禁区”。《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是我们反腐倡廉排头兵-纪检监察干部肩上一项义不容辞的重任。然而,《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有一定的盲区,笔者从自己肤浅的阅历中获知,大凡不廉洁的党员领导干部都是有知识、有文化、有水平的智者、能者,他们搞的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他们一般不会“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不会冒天下之大不韪去“硬闯红线”,但是,他们有的会“偶尔踩踩红线”,而更多的是“经常擦擦红线”,因此,我们要贯彻落实好《廉政准则》,必须分清楚以下三种情形。
第一、对于“经常擦擦红线”者,要以教育为主,靠“自律”来约束,从而达到廉洁从政。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正确的思想指导成功的实践,错误的观点引发失范的行为。古人云:要“德教为先”。那些“经常擦擦红线”者,其实其本质应该是好的,只是他们的“自律”意识差,遵守《廉政准则》的自觉性不够。针对这一部分人,那就要突出我们纪检监察四项职能中“教育”的职能作用,要对他们加强教育,特别是要加强“领导干部从政道德”教育,教育他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名利观,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教育他们要切实加强慎独修养,讲究“官德”,锤炼人格,大力弘扬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从政道德,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品德高尚、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好干部。
第二、对于“偶尔踩踩红线”者,要从“保护干部”出发,以提醒、打招呼等形式,督其改之,以就其范。那些“偶尔踩踩红线”者,他们还不至于病入膏肓,无可救药,及时挽救,仍然是一位好干部。针对这一部分人,那就要突出我们纪检监察四项职能中“保护”的职能作用,对于发现“偶尔踩踩红线”者,要通过廉政谈话及时提醒,打招呼,让其认识自己的错误而悬崖勒马,自我回头。或者,通过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评廉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大家的监督、评议下,通过领导的指点和同事善意的提醒,能够认识自己的错误而立马自纠,从而达到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到廉洁从政。
第三、对于“硬闯红线”者,则坚决按照法律、纪律的要求严惩不贷。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胆敢有谁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而以身试法,拿人民赋予的权力当筹码、做交易,我们就要与之坚决地作斗争。针对这一部分人,那就要突出我们纪检监察四项职能中“惩处”的职能作用,运用纪律条文,坚决给予“硬闯红线”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我们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法律法规,要制定与之相配套的纪律处分规定,从而在惩处违反《廉政准则》的腐败分子时,有据可依,有章可查,易于操作。
腐败问题,关系到我们执政党的前途和命运,也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前途命运,《廉政准则》的“转正”施行,向全国人民展示了我党反腐倡廉的坚强决心,我们要以《廉政准则》的“转正”施行为契机,毫不手软地坚决将腐败整治到底,做党的“忠诚卫士”。(胡生武)
责任编辑:周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