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突出重点搞好监督检查--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体会
发布时间:
2009-05-13
来源:
吉安县纪委
作者: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根本指导方针。当前,全党上下正在按照中央的部署,扎实深入地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围绕科学发展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就必须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要求,依纪依法履行职能,突出重点,扎实开展监督检查。
一、必须加强对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衡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涉及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地区,以及投资规模大、影响面广的重点项目,集中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有关地方是否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政策措施;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符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规定的投向;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透明;工程建设是否安全合格。坚决防止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督促职能部门扎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审批效率,积极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项目提供服务和保障。
二、必须加强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监督检查
我国的资源总量虽然不少,但由于人口基数大,在世界上仍属于人均资源占有量较低的国家。当前,我国经济结构不尽合理,经济增长方式比较粗放,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较低,这进一步加大了经济发展的成本和对资源环境的压力。为此,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转变竭泽而渔、竭林而耕、竭矿而采,不顾自然、不计代价、不顾未来的增长方式,形成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纪检监察机关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科学发展的工作中,要积极督促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环保、农林水、工商等部门在指导、监督、管理经济发展中,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检查在经济运行中对资源能源需求实行减量化的情况,督促企业用尽可能少的资源能源,创造更多的财富,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各种废弃物。督促林业、农业及环保部门加大生态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偷猎狩猎等行为。深化对水土保持工程、退耕还林等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发挥应有的生态建设效果。尤其要督促国土资源等部门继续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重点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新上项目用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严格土地审批和建设用地管理。督促有关部门积极推行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确保项目及时落地。要加强与国土资源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查办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力度,严肃查处非法批地、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擅自变更规划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保障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必须加强对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监督检查
当前我国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地方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已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大超过环境承载能力,水、大气、土壤等污染日益严重,固体废物、汽车尾气、持久性有机物等污染持续增加。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在我国集中出现,已经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给人民生命和健康带来严重威胁。纪检监察机关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监督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发展改革、国土、工商、水利等部门利用各种宏观调控手段,督促各企业和各类市场生产和消费主体降低污染排放和生态损耗,将生产和消费活动规制在生态承载力、环境容量限度之内,以最小的环境代价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大力扶持绿色产业、环境友好型企业,限制高能耕、高污染的行业与企业。对违背科学发展观,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吃子孙粮、断子孙路”的错误行为,要坚决纠正。要督促和配合环保等部门抓好重大污染问题的整治工作,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认真查处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对拒不执行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法律法规,干扰正常执法活动以及在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中失职渎职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四、必须加强对“民生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切实抓好“民生工程”建设,实现并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此,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及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财政、审计、粮食、林业、农业等部门粮食直补资金、退耕还林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及资金落实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对涉及收费项目进行审核把关,严禁搭车收费。要组织纠风、物价、审计等部门对教育收费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要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定期结算各类收费及资金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监督。要加强师德建设,遏制乱办班、乱补课等现象,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负担。要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监督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使用,把治理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作为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要组织物价、药监、卫生监督等部门对医疗服务单位的收费及医疗服务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监督医疗服务机构药品招标采购行为,严防虚假招投标以及抬高药价等问题的发生,真正将药品价格降下来。要积极推进院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增大医疗收费的透明度,规范医生诊疗行为。要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廉租住房计划落实、补助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确保住房保障政策真正落实到低收入困难家庭。要及时纠正和查处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以权谋私、玩忽职守和损害群众利害等问题,使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切实保障省委、省政府提出的8个方面60项民生工程的落实。加强对各乡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和民生工程有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人民群众满意。(吴振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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