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三变”信访谋和谐
发布时间:
2007-09-18
来源:
吉安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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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吉安县一位从事信访工作的资深领导曾对笔者说:“对信访工作你也许有三个想不到:想不到有多烦,想不到有多忙,想不到有多累……”言语中充满了苦涩和辛酸。我想,他的感受一定不是个人感受,而是这个部门的普遍感受。然而,近年来,我们欣喜地看到,吉安县委、县政府领导和信访工作主力部门紧贴县情民情,在烦恼中深入思考,在繁忙中积极求索,在劳累中认真总结,不断革新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变换工作手法,以信访工作为平台,注民生民情,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谋求社会和谐,实现了信访事业的“升级换代”。
变“二人转”为“大合唱”
吉安县委、县政府领导对信访工作历来高度重视,县领导轮值接访制度雷打不动地执行了多年。任何一个工作日,都有一名县四套班子领导或县纪委领导在县信访局或县纪委信访室接访;信访局和纪委信访室干部也是忙得团团转。可是,吉安县有46万人口,就算每年以1‰的信访发生率来计算,光靠几个县领导和信访干部能忙得过来吗?上访问题都是麻烦事,正所谓“上访没好事,好事不上访”。要把纷繁复杂的群众信访事件接待好、处理好,光靠责任心、使命感、自觉性等“软性机制”还远远不够。事实上,某些乡镇、某些部门对信访问题回避、推诿、久拖不决等现象的确也曾屡见不鲜。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体制机制作保证,恐怕县领导和信访干部再忙再累也是无序的、低效的“二人转”。
面对信访工作中存在的种种不良现象,吉安县一是从专业机构建设抓起,在加强原有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上,组建了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从政法委、信访局、纪委信访室、公检法司等部门抽选人员轮岗工作,负责协调处理重大信访案件,排查信访问题隐患;成立了投诉中心,专门负责查处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等信访问题;二是把信访工作列入机关效能建设和行风评议重要内容,各地各单位都建立了健全了信访工作制度,在《首问责任制》中,最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群众来电来信来访首问责任规定;三是出台了一系列信访工作规范性文件,其中07年相继出台的就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信访各专项工作小组责任分工的通知》等四个文件,对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领导责任机制、信息网络机制、隐患排查机制、督查督办机制、责任追究机制、考核考评机制,防范群体性上访等事项作出了全面规定。随着体制机制的逐步规范,回避、推诿信访问题的现象大幅下降;四是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和广大公务员认真对待和积极参与信访工作。05年吉安县委提出一个毫不含糊的口号:“凡是公务员都是信访员”,两年来在多项措施的推动下,这一口号得到了得到了良好的实践。一曲雄浑的信访工作“大合唱”就这样奏响了。
变“狭义论”为“广义论”
在体制不顺畅、机制不健全的环境下,信访干部只能穷于应付,疲于奔命,那么信访工作也就只能停留在就事论事、息事宁人的狭义层面上,系统性、综合性、长远性更无从谈起。可喜的是,吉安县早已走出这一困境。这里,我想说说县纪委的信访工作。
纪检监察部门“为办案而信访”,这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如果站在一个更高的角度来看,恐怕还远远不够。肩负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除办案之外,要做的事还很多。正是基于这一思考,吉安县纪委监察局努力拓宽信访工作的视野,在以信访工作为平台查找违纪违法线索的同时,着重关注并努力解决民生问题和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在县纪委信访室和投诉中心近年来接办的信访和拆诉案件中,学校乱收费、农民工子女入学难、伪劣农资坑农害农、企业改制和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猪肉价格异常波动、企业排污破坏环境、向企业乱摊派乱罚款、机关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借履行职责之机索拿卡要等方面的案件所占的比例逐年上升。通过处理这些琐碎的信访事件,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也得到了更为透彻的体现。2005年处理的县运管所违规上路拦车罚款一案,在社会各界产生了强烈的反响,并为机关效能建设轰轰烈烈的展开树立了一个生动的反面教材。2006年油田镇山西自然村因油盘铁矿建设需要,土地被征用,而村民移居问题却未能得到满意的解决。接到村民反映后,县纪委迅速协同有关方面进行处理,最终妥善安置了移民。事后,山西村村民敲锣鸣爆向县纪委送来了锦旗。今年,有群众反映,少数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虽然被反映对象没有一个明确的指向,但县纪委监察局同样将其作为一个带有倾向性问题的信访案件加以对待,责成廉政办和投诉中心加强巡查,并对巡查中发现的涉及此类行为的5名机关工作人员给予了通报批评。
变“单一拳”为“组合拳”
在近年来的工作实践中,吉安县信访工作主力部门在提升自办、协办、转办、督办等传统工作方法的基础上,摸索总结出了许多新颖可行的方法,实现了由“单一拳”向“组合拳”的过渡,工作方式越来越多,越来越灵巧,也越来越管用。笔者暂且罗列以下几种工作方法:
一是媒体承诺法。对群众反映的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信访问题,如行风问题、机关效能问题,该县通过报纸、电视等媒,责成责任部门向市民公开承诺纠风举措、整改目标等事项,把监督视野延伸到社会各方面。在县电视台开办的《行风热线》节目里,先后有36位部门或单位主要领导走进演播室,向市民作出承诺134项。
二是公开听证法。为了使某些复杂疑难案件得到有效的解释或解决,该县推出了公开听证法。2005年3月,县良种场职工王某因为怀疑场领导克扣其低保金和田租而上访,县纪委作出恰当处理后,王某仍不满意而继续上访。为了使王某息访罢访,县纪委会同县信访局,邀请双方当事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新闻媒体,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对王某提出的问题逐一作出了有理有据的解答,并作出了公正的结论,最终消释了王某的怀疑。
三是群众介入法。信访案件所反映的问题大多涉及各级领导干部的所作所为。信访干部能作出公正处理吗?“官官相护”的现象能避免吗?我们反映的问题他们会认真去调查吗?查找问题是否会有“遗漏”?对群众表现出来种种心理动向,该县信访部门充分表现出充分的理解。理解还得要有理解的做法,于是他们对某些涉及群体性利益问题的信案件,在调查过程中用上了群众介入法。凤凰镇龙陂村村民反映支部书记姚某贪污农业税减免款,县纪委调查组在没有作任何前期调查的情况,邀请龙陂村三名村民代表(其中一名是上访村民代表)参与案件的调查。通过清理龙陂村历年财务,甄别收支单据,最终查实姚某等村干部以“发放农业税减免款”、“招商引资费用”等名义,从财务帐上套取现金并私分。村民代表见证了调查过程,从而打消了更多村民的疑虑,对县纪委作出的调查结论和处理结果都非常满意。
吉安县通过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更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为推动全县和谐、稳定、繁荣、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所获得的部分荣誉想必可以证明这一点。2005年中央政法委授予吉安县“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县纪委信访室被省纪委评为“2004—2005年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2006年浙江省工商联等五个部门联合评选吉安县为“浙商投资潜力城市”,县信访局被评为“全市信访系统控防工作先进单位”。
今日,吉安县信访干部虽然仍然忙碌,但忙得有序、有效;虽然有时也烦恼,但烦恼过后更多的是开心的微笑;虽然仍然劳累,但劳累过后有收获。(罗伙根、罗声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