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荡漾——安福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掠影
发布时间:
2007-09-17
来源:
安福县纪委
作者:
走马安福农村,处处呈现出一道道靓丽的风景,村容村貌整洁了,乡村道路平坦了,乡村的事业发展了,干部的作风转变了,群众心齐气顺了,这主要得益于县委、县政府加强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纪委积极进行了组织协调。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象一股强劲的清风,吹活了党员干部的思想,吹暖了群众的心扉,吹旺了农村各项事业。
镜头一:8月30日,安福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琦来到挂点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严田镇严田村,为该村全体党员干部和村组长作了一场精彩的宣讲报告。同时,该县纪委14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分别下到各自挂点村作了宣讲报告,宣讲的内容主要为《江西省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试行)》及其相关内容。
背景:教育是基础。安福县委、县政府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常抓不懈,制定了党风廉政教育纲性文件,明确了教育任务、教育责任和教育目标。为提高教育效果,该县纪委不断充实教育内容,丰富教育形式,每年上廉政党课100余堂、廉政文艺节目下乡演出20余场、廉政电影进农村巡回放映30余场、印发廉政知识宣传资料2000余份、制作户外党风廉政宣传标语50余条。同时,积极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长廊、举办廉政知识竞赛、征文比赛、书画比赛、漫画展览……。通过开展经常性和集中性的教育活动,使农村基层的党员和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牢固树立廉洁奉公的理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路防线。
镜头二:7月11日,安福县纪委在洲湖镇对该镇某村文书朱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良种补贴款1382.38元违纪案进行了合议制公开审理。
背景:制度是关键。针对一些农村基层单位制度建设不完善、不规范的情况,安福县委、县纪委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等原有制度的基础上,重点抓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出台了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农村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农村干部民主评议制度、农村干部诫勉谈话制度等一系列度。在案件审理制度方面进行了创新和改革,率先在全市尝试着对重大违纪案件进行合议制公开审理。如今,工作的触角延伸到了基层,对所有的基层案件都进行合议制公开审理。目前,已审理基层案件26件,给予村官党纪处分28人,其中开除党籍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
镜头三:9月4日,安福县纪委第3检查工作组来到瓜畲乡,对该乡2006年度至2007年度新农村建设资金和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背景:监督是保证。为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新农村建设事业健康发展,该县纪委加强了新农村建设资金专项监督检查,8月上旬至9月上旬,该县纪委组成6个检查工作组,对全县19个乡镇256个村新农村建设资金和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有效地防止了少数单位和个人挪用挤占、贪污专项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左卫清、胡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