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选送反腐倡廉书画摄影作品的几个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07-09     来源:     作者:

  1、各县(市、区)需要选送参赛书法作品10件、绘画作品5件。选送的书画作品由各县(市、区)负责装裱后再上交。

  2、书画作品装裱的高度为2.8米,宽度根据宣纸的规格,两边各留6公分。

  3、书画作品用绫裱,装裱的颜色为金色、花青色、白色,不能用红色、绿色、黑色。用色要雅致,不能太跳。

  4、各县(市、区)选送的作品装裱后,于10月20日之前一次性统一报送井冈山画院。电子版和表格送至市纪委宣教室。

  5、落选作品一律退回。

  6、摄影作品应主要是体现本地的反腐倡廉工作。荷花、竹子等风景画不宜太多,会议照不要征集。

  7、各县(市、区)要选送摄影作品5件,尺寸为7寸。经过专家评比后,入选的摄影作品展出需要扩放和装裱,每幅需要60元的扩放装裱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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