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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纪委、监察局机关设12个职能室,辖2个事业单位。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分析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情况,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和信息上传下达等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财务与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监察综合室
负责收集、综合、研究行政监察工作情况;协助监察局领导处理日常行政监察业务;负责以监察局监察综合室的名义与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政府各部门及所辖各县(市、区)政府的联系。
(三)、纪检监察一室、二室、三室
纪检监察一室联系全市十三个县(市、区),纪检监察二室联系市直党政各部门、各单位,纪检监察三室联系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上述三室各自负责承办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市管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和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检查、核实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有关案件查处的协调工作;监督、检查联系部门(单位)的党政组织及其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规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综合、协调、指导联系部门(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四)、案件审理室(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
负责审理市纪委、监察局直接立案查办的案件,负责审理全市纪委、监察局按规定上报市纪委、监察局报批或备案的案件;受理党员、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负责全市纪检监察审理业务指导;承担市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负责市反腐败协调小组日常事务。
(五)、信访举报室
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受理群众对党员、监察对象涉及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申诉,并初查部分信访举报案件,负责转办或交办检举、控告、申诉及其他重要的信件,并对承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调查了解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突出问题,综合反映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信访举报信息。
(六)、宣教调研室
负责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主管纪检监察系统新闻报道和典型宣传工作;负责抓好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负责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负责对全市对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和调研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七)、执法监察室
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执法监察,监察检查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负责以市监察局名义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并将执法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八)、干部室
负责本机关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和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考察配备任免的具体工作;承办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征求市纪委意见工作;提出加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建设的意见。
(九)、党风廉政建设室(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监督检查、综合分析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指导督促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室的业务工作;具体组织全市性重点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和廉政建设专项治理。
(十)、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管理室(市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负责组织、督促、检查、指导对普遍性、倾向性不正之风的纠正工作;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提出纠正措施;承办不正之风典型案件的查处等工作。
(十一)、井冈山纪检监察干部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对外称方竹宾馆)
负责为本省、市乃至全国纪检监察系统来革命圣地井冈山进行革命传统教育提供参观考察、业务培训、后勤保障等综合性配套服务。
(十二)、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
负责受理群众对影响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的投诉;及时查处典型案件;调查研究、综合分析投诉工作动态和本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报告工作,提出建议;对本市党政机关、执纪执法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单位的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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