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风亮节的欧阳修
发布时间:
2006-03-09
来源:
永丰县纪委
作者:
欧阳修不仅成就非凡,而且人格堪称高尚,从他编撰史书不夺人功这个故事就很感人,至今对我们仍有颇深的启示。
庆历五年(公元1045年)宋仁宗诏令成立唐书局,由王尧臣、宋祁、张方平等人重修《唐史》,但历时九年,尚未成书。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八月,仁宗把欧阳修调到秘书省太史局,专门负责编撰“纪”、“志”两部分,由宋祁负责编撰“列传”,且欧阳修官位居老臣宋祁之上。待《唐史》修成,朝廷认为一部书出自两人之手,文体又不能同一,于是召见欧阳修,征求其意见,并准许其将“列传”修整成同一文体。欧阳修接受了朝廷的指令。等到〈唐史〉修定,进献仁宗时,御史说:“按规矩修史书,只署太史局中官位高的一人姓名,修史者中欧公官位最高,应当署名,那是无可非议。”可欧阳修却说:宋公对“列传”花的功夫最多,尔等只不过把其整理同一,怎能掩捂和夺取宋公之功劳?最后确定:“纪”、“志”部分署名欧阳修,“列传”部分署名宋祁。宋祁听后,感慨地说:自古以来,文人不相谦让,而好相互欺侮;欧公之举,实乃前所未有。在封建朝代,官修正史上署名是真正的“流芳百世、名垂青史”,但欧阳修不欺世盗名,高尚品德,令人钦佩。(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