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职能,切实加强对全县各部门单位的廉政监督检查,2011年以来,万安县纪委在全县范围内大力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查制度,对县国土局、林业局、卫生局、扶贫移民办、水利局、民政局、住建局等八个部门开展了专项巡查工作,努力实现监督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
为确保此次巡查工作取得成效,该县纪委进行了专门研究部署,召开了委局巡查工作动员大会,制定了《万安县纪工委监察分局2011年巡查工作方案》,并采取四项举措扎实推动巡查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规范巡查程序。该县严格规范巡查程序,要求各巡查组必须按照“下发方案、发布公告、召开会议、受理投诉、查阅资料、调查了解、巡查报告、巡查处理”等八个步骤开展工作。二是明确巡查内容。该县在开展巡查工作前,积极组织人员深入部门单位进行走访,广泛收集被巡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以及岗位风险点等有关情况。在走访了解的基础上,精心确定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情况、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情况、单位财务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巡查内容。三是创新巡查方式。此次巡查,该县改变了以往简单的“听汇报、查文件、看现场”的方式,注重通过查阅财务账目、个别谈话、受理投诉、抽查走访等多种渠道,从不同层面多角度对被巡查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做到及时、准确、全面掌握真实情况。四是严明巡查纪律。要求各巡查组工作人员在巡查期间,必须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严格按照巡查程序办事。同时要大胆工作,讲求工作方法,增强巡查工作的针对性。尤其要充分利用这次巡查机会,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加强调研,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通过巡查,该县纪委共发现涉及“三重一大”、工程招投标、财务管理、乱收费等方面的问题46个,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巡查建议,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收缴各类违规违纪款6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