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区认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成效显
发布时间:
2010-09-01
来源:
吉州区纪委
作者:
熊越 刘龙春
吉州区始终把建设高效、廉洁、安全工程作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主要目标,扎实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主要做法是:
一是明确任务,全面排查。吉州区自查自纠20万以上的项目共计83个,其中总投资额300万以上的项目共计31个,分别为:2007年有4个项目,2008年有13个项目,2009年有11个项目,2010年有3个项目。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结合全区中央扩大内需新增投资项目全区联合检查共计三次。人员分别从监察、审计、发改委等部门抽调人员参与检查。对工程项目以及中央扩大内需新增投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和行政监管部门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吉府办字〔2010〕37号)文件要求,对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履职情况以及相关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检查。
三是畅通投诉和举报渠道。该区相关职能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履行监督管理。在区政府网站公布了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电话及电子邮箱。
四是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开展对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查处整改。到目前为止共查处2起违纪违法案件;责令整改项目3项目,监察建议书三份;处分责任人员1名。
五是对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环节严格把关。严格按照物资采购相关制度执行。按照该区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的《转发〈关于印发(吉安市本级国债和各类基本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吉区财[2005]25号)文件所规定的拨付程序拨付项目资金。当项目资金累计拨付金额达到投资计划的90%时,对该项目资金暂停拨付,待项目完工并办理竣工决算后再进行项目资金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