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治理顺利通过省级检查评估
发布时间:
2010-08-31
来源:
永丰县纪委
作者:
宋军
8月27日,由省监察厅副厅长黄林开带领的省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检查评估组一行6人,在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王仁辉、市纪委常委、市纠风室主任肖跃明的陪同下,来到永丰县检查评估该县今年以来开展的“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治理工作。检查组一行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看、走访农户、查看台帐等方式对永丰县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失地农民保障是否到位、是否还存在着农民建房乱收费、是否杜绝了城乡低保人情保,关系保”。通过认真检查,检查组一致认为,永丰县的专项治理措施得力、扎实有效、成效显著。
检查组在听取了永丰县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治理工作汇报后,抽检了恩江、潭城等乡镇。走访了大量农户,实地了解情况。最后,省政府纠风室副主任邓跃高给予永丰县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高度评价。他说,永丰县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做到了“三个坚持、三个到位”,一是坚持了政策的连续性、二是坚持依法依规、三是坚持了群众满意;三个到位一是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二是做到了宣传发动到位、三是做到了保障力度到位。他认为永丰县的专项治理成效显著,主要表现在一是失地农民基本保障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城乡低保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三是农民建房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得到遏制。特别是失地农民保障,永丰县特色明显,对年满60岁以上失地农民,除新农保基本养老保险外,县财政将每人每月再补助100元,由民政局直接发放。对于年满16至59周岁的失地农民,按100至500五个档次让群众自主选择缴费标准,县财政再按每年60至100元五个标准补贴。这样,60周岁后,每人每月仅养老保险至少可以领到12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