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实施信访“四制” 架筑民情“连心桥”
发布时间: 2010-08-31     来源: 吉安县纪委     作者: 罗伙根、谭铭龙

  吉安县从抓党员干部作风入手,创新信访工作机制,通过实施干部下访制、首问责任制、民情听证制、问题销号制“四制”,畅通信访渠道,倾听民声,沟通民意,进一步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是实施干部下访制,帮助群众解决困难。针对群众反映要求解决生产生活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该县认真分析,研究制定了党政机关党员干部下访制度,变坐等接待为干主动下访,变防范上访为疏导处访,畅通信访渠道。要求县级领导干部对联系的单位每季要进行一次下访,县直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每月要深入到联系点、农户、居民家中,以《民情调查表》和“民情日记”的形式,寻找发现和引导群众反映经济发展、生产生活中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

  二是实施首问责任制,方便群众出门办事。为了切实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反映最急最盼的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该县建立了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要求党员干部做到对前来办事的群众,只要对方问询,不管与自己是否有关,都必须热情接待,并负责解释、联系。接待人员要一次生告知能否办理、材料、手续是否完备齐全。建立集中办公制。在县城里设立办证收费服务中心,实行“一室全方位运作,一次按时办结”的运行机制和“一个窗口,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一条龙式的服务形式,从而从根本上解决了群众办事难问题,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三是实施民情听证制,保障群众参与权利。为避免群众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该县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疑难信访问题,建立了重大信访问题听证会制度,增强了事务管理中的透明度和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对需要听证的信访案件,由信访部门提出信息,有关领导批准,涉及到的主管单位或部门主持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由信访人、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组成,选择适事的地主召开听证会。目前,全县共举行重大事项决策听证会57次,听证会通过的方案得到了很好的实施,没有出现一起因重大事项实施上访事件。

  四是实施问题销号制,化解群众心中疑虑。把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并按照群众反映的强烈程度进行排序排序,统一编号,建立专门的“意见建议台帐”。把群众反映出来的问题,实行限时办结制。对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必须在当一内解决,需延期的要及时反馈说明理由,对暂时无力解决但经努力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对需多部门单位协同解决的问题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对群众予以答复;对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向群众说明情况、解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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