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纪委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发布时间:
2010-08-31
来源:
吉水县纪委
作者:
曾爱琼
近日,吉水县纪委正式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并举办了首次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宣传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最新成果,树立了反腐倡廉的正确舆论导向。
据悉,2010年吉水县在全省率先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积极打造党务公开透明的形象。为了进一步确保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广泛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让纪检监察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吉水县纪委出台了新闻发言人制度等“阳光”措施。新闻发言人制度规定了新闻发布工作的基本原则、新闻发布的内容、新闻发布的审核、新闻发布纪律等。
一是明确了新闻发布会发布的内容。发言内容由相关室拟定,纪委常委会审定,报县委新闻发布领导小组批准。主要为县纪委、监察局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情况;媒体和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经济发展环境治理、纠风治乱情况;勤廉兼优典型集体和个人的宣传;典型案件的查办剖析情况;其他需要发布的事项等。
二是明确了新闻发言人。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报县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县纪委常委、县纪委副书记胡振长担任,并报县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如有人事变动,需重新报批。
三是明确了新闻发布会组织纪律。要求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发布的内容及时、准确、客观、公正,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视情况不定期组织新闻发布会。并规定邀请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宣传部、组织部等部门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办公室、县新闻报道中心、县电视台等媒体参加,并邀请一定名额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及相关人员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