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及时叫停一起违反程序招标项目
发布时间:
2010-08-25
来源:
永新县纪委执法监察室
作者:
胡生武
近日,永新县监察局招标监管人员在审查该县农业局标准粮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时,发现该县农业局和招标代理在组织“永新县标准粮田建设项目”招标时没有召开标前会就直接组织招标。开标前一天,该县监察局招标监管人员发现后,立即责令业主在网上发出紧急公告,告知各有意投标的企业,“永新县标准粮田建设项目”招标因故取消,具体招标情况另行公告。
经查,“永新县标准粮田建设项目”总投资近600万元,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的通知》(吉府办字[2007]25号)精神,县(市、区)总投资3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活动必须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召开标前监督审查会。而“永新县标准粮田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在组织招标时没有履行标前监督审查,所以,该县监察局监管人员发现后,及时叫停了这次招标的进行。并要求项目业主严格按程序重新组织该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据悉,前不久,该县农业局请县政府分管领导参与,由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财政、审计等行政主管部门召开了“永新县标准粮田建设项目”标前监督审查会,会上讨论并确定了该项目招投标的有关事宜。会后,“永新县标准粮田建设项目”实施单位重新办理了核准、备案和告知手续。目前,该项目已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