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解决三个问题强化干部监督
发布时间:
2010-08-19
来源:
永纪信
作者:
干部个人的自律意识十分重要,但仅靠自律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辅之以他律,才能确保干部廉洁从政。监督就是他律的主要方式之一。永丰县十分重视对干部的监督,把干部监督工作作为源头治腐的重要手段,努力创新干部监督机制,通过扩大监督领域,壮大监督力量,创新监督方法,着力提高干部监督的严密性,实现关口前移,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1、扩大干部监督领域,解决好监督什么的问题。重点围绕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反倡廉各项制度和规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开展监督。针对“权、钱、人”等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环节,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公务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实行到哪里。制定了《永丰县科级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从家庭、生活、社交等方面详细规范了领导干部的行为,并将这一《规范》制成卡片,下发至全县650多名科级干部手中,同时将《规范》内容向社会公布。制定了《永丰县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任现职的科级干部每半年必须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报告一次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情况;领导干部个人工作、生活、家庭中的重大事项必须向上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报告;对组织的函询,领导干部必须就函询的问题作出书面说明;新提拔的干部,在上任前要向县委组织部递交书面的任职承诺。
2、健全监督网络,解决好谁来监督的问题。一是充分发挥专业监督队伍的作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干部监督工作。审计机关积极履行职责,主动开展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和任前审计工作。县人大每年要对3-5个执法单位进行评议,严格执法监督。二是发挥特邀监察员的作用。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精心挑选、聘请了15名特邀监察员,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反馈,还聘请了6位退休的老干部为县委干部监督工作督察员,聘请了28名干部监督工作联络员。三是发挥干部之间的相互监督作用。县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的意见》,规定单位班子每半年必须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派员参加,使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能经常受到班子内部的批评和监督。每年科级干部年度考核,都要进行民主测评,使科级干部既接受上级的监督,又接受下级干部的评议监督。四是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县纪委、监察局设立了信访举报中心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干部监督举报,并对举报有功人员实行奖励。县委组织部设立并公布了干部监督举报电话,常年受理群众举报。
3、创新监督方法,解决好怎么监督的问题。一是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对事权进行监督。县、乡、村普遍实行了政务(村务)公开。县里设立了“一门式”办证服务中心,21个乡镇全部建立了一门式便民服务中心。重大行政处罚行为、调整电价、水价及制定水费征收办法等,还举行了听证会。二是选用干部全程公开,对用人权进行监督。对干部提任实行“署实名责任推荐制”;选拔干部实行任职职务公开推荐、拟任对象公开考察、选拔职位公开竞争;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对违反干部考察工作纪律造成考察失真、用人失误的,对考察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三是完善财政制度,对财权进行监督。部门预算由3个试点单位扩大到12个单位。县会计核算中心的筹备工作已基本完成。实行财务支出联签制,各单位“一把手”不分管财务,制定并实行了“村有乡管”的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四是开展测评和民主评议,常给干部打分。这几年,重点在执纪执法部门、窗口单位,陆续开展了“廉政勤政”、“树公仆形象”、“创文明机关、做人民公仆”、民主评议、形象测评等活动,通过发放咨询表、上门咨询、集中评议等方式,让群众对这些部门的干部进行评议、打分,提高了干部的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五是开展谈心活动和廉政谈话,常给干部“打预防针”。2008年6月和2009年7月两次在全县500多名在职科级干部开展普遍谈心活动。领导分工负责,与科级干部面对面谈心,指出其优点和不足,提出要求和希望,征求意见、建议和要求,并设法解决问题100多个。制定了廉政谈话制度,近三年来,对46名有轻微问题或年度考评基本称职以下的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对38名有举报反映的干部进行了信访谈话;对220名干部进行了任职前的廉政谈话。
1、扩大干部监督领域,解决好监督什么的问题。重点围绕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反倡廉各项制度和规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开展监督。针对“权、钱、人”等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环节,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公务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实行到哪里。制定了《永丰县科级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从家庭、生活、社交等方面详细规范了领导干部的行为,并将这一《规范》制成卡片,下发至全县650多名科级干部手中,同时将《规范》内容向社会公布。制定了《永丰县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任现职的科级干部每半年必须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报告一次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情况;领导干部个人工作、生活、家庭中的重大事项必须向上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报告;对组织的函询,领导干部必须就函询的问题作出书面说明;新提拔的干部,在上任前要向县委组织部递交书面的任职承诺。
2、健全监督网络,解决好谁来监督的问题。一是充分发挥专业监督队伍的作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干部监督工作。审计机关积极履行职责,主动开展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和任前审计工作。县人大每年要对3-5个执法单位进行评议,严格执法监督。二是发挥特邀监察员的作用。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精心挑选、聘请了15名特邀监察员,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反馈,还聘请了6位退休的老干部为县委干部监督工作督察员,聘请了28名干部监督工作联络员。三是发挥干部之间的相互监督作用。县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的意见》,规定单位班子每半年必须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派员参加,使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能经常受到班子内部的批评和监督。每年科级干部年度考核,都要进行民主测评,使科级干部既接受上级的监督,又接受下级干部的评议监督。四是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县纪委、监察局设立了信访举报中心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干部监督举报,并对举报有功人员实行奖励。县委组织部设立并公布了干部监督举报电话,常年受理群众举报。
3、创新监督方法,解决好怎么监督的问题。一是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对事权进行监督。县、乡、村普遍实行了政务(村务)公开。县里设立了“一门式”办证服务中心,21个乡镇全部建立了一门式便民服务中心。重大行政处罚行为、调整电价、水价及制定水费征收办法等,还举行了听证会。二是选用干部全程公开,对用人权进行监督。对干部提任实行“署实名责任推荐制”;选拔干部实行任职职务公开推荐、拟任对象公开考察、选拔职位公开竞争;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对违反干部考察工作纪律造成考察失真、用人失误的,对考察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三是完善财政制度,对财权进行监督。部门预算由3个试点单位扩大到12个单位。县会计核算中心的筹备工作已基本完成。实行财务支出联签制,各单位“一把手”不分管财务,制定并实行了“村有乡管”的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四是开展测评和民主评议,常给干部打分。这几年,重点在执纪执法部门、窗口单位,陆续开展了“廉政勤政”、“树公仆形象”、“创文明机关、做人民公仆”、民主评议、形象测评等活动,通过发放咨询表、上门咨询、集中评议等方式,让群众对这些部门的干部进行评议、打分,提高了干部的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五是开展谈心活动和廉政谈话,常给干部“打预防针”。2008年6月和2009年7月两次在全县500多名在职科级干部开展普遍谈心活动。领导分工负责,与科级干部面对面谈心,指出其优点和不足,提出要求和希望,征求意见、建议和要求,并设法解决问题100多个。制定了廉政谈话制度,近三年来,对46名有轻微问题或年度考评基本称职以下的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对38名有举报反映的干部进行了信访谈话;对220名干部进行了任职前的廉政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