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着力完善四项机制强化干部监督
发布时间: 2010-07-27     来源: 吉安县纪委     作者: 晓村

  近年来,为全面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吉安县按照贯彻制度不打折扣、履行程序不出偏差、选任干部不降标准、监督干部不留死角的要求,着力完善四项机制强化干部监督工作,以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群众的满意度。一是完善干部选任提名机制。实行实名提名、差额提名和会议票决提名等多元化的提名方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真正让干部群众有推荐权、单位领导有发言权、分管县领导有建议权、县委常委有表决权。二是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对科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乡镇和县直单位的党政正职,实行分类、量化考核,把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干部的考察统一起来,力争做到全面的、科学的、准确的评价每一位干部。三是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机制。采取“三推四考两票决”的方式,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科级领导干部岗位来进行公开选拔,引导干部来比能力、比德才、比贡献,让更多的优秀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和事业单位干部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四是完善干部举报投诉机制。进一步整合纪检监察、组织、信访和网络监督力量,完善信访、电话和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促进干部依法用权、秉公用权、谨慎用权,努力打造干部监督工作的阳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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