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严肃查处23起违反招标投标及标后监管制度的行为
发布时间:
2010-07-06
来源:
新干县纪委
作者:
周志娟
7月5日,新干县纪委监察局对23起违反招标投标及标后监管制度行为中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26个科级干部、13个股级干部进行了一次集中廉政教育谈话。
今年以来,新干县纪委监察局对2008年以来部分乡镇政府规范化工程建设、县教育局中小学校校舍改造工程建设、县卫生局乡镇卫生院改造工程建设中存在的违反招标投标及标后监管制度的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调查核实。此次查处的23起违规行为中,有15起属于违反招标投标规定规避招标或不招标,有18起属于违反标后监管制度。
对这23起违规行为,该县县委、县政府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明确要求,对受到通报批评的单位,所有未招标的工程在审定价金额基础上一律下浮15%进行结算;招标后未遵守标后监管制度超出中标价部分的工程量在审定价格基础上也一律下浮15%进行结算。下浮的15%金额由各责任单位在8月15日前全部上缴县财政。如有的单位已付工程款超过了结算价款,则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追回,没有追回的,由单位主要领导个人退赔。
通知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举一反三,用一个月的时间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查找招标投标及标后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招标投标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纪委执法力度,对违纪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