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农村“人情保”、“关系保”清理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
2010-03-05
来源:
遂川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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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农村低保对象收入核定困难、村级入口把关不严,导致一些乡镇出现 “人情保”、“关系保”现象,特别是村干部优亲厚友问题突出,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为此,去年8月份始,遂川县组织开展了专项清理整治,坚决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使农村低保这项德政工程和惠民之举真正落到实处。
清理矛头直指“村干部”。 在农村低保“回头看”清理审核工作中,将清理对象范围定为全县正在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所有对象,重点是村干部,包括村党支部成员、村委会成员、会计及其亲属享受低保的对象。清理审核内容是核查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情况,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继续保留,不符合条件的清出,需调整的及时调整。对家庭困难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保留、清退、调整、新增对象重新评议评审,作好评议记录,并将结果重新公示7天,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核查低保对象低保金领取情况,有无“轮流座庄”或“平分低保”现象。
清理过程不打“马虎仗”。 通过采取上下联动、层层落实的办法,由乡村自查自纠、乡镇督促整改、县抽查问效;对主动退保的“人情保、关系保”不予追究,在规定时间内隐情不报、徇私舞弊的,除一律追缴违规所得外,还视情节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确保了清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全面清理分自查、整改、检查三个阶段进行。村委会自查阶段由乡镇会同村委会开展自查,对辖区内农村低保对象逐户进行清理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将清理情况上报到民政所。乡镇民政所整改阶段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坚决清退,发现符合条件的对象要及时纳入,对自查中主动清退登记的“人情保、关系保”不追究责任,对隐瞒不报的村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的,一经发现一律清退。对工作中屡次出现不按照程序和要求办事、徇私舞弊搞“人情保、关系保”或拒绝受理困难群众合理诉求,群众反映大的村干部,经查实要进行通报并严肃处理。检查复核阶段由县局成立清理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各乡镇清理审核工作进行检查,每个乡镇抽查2个以上的村,对群众反映大的村委会重点检查。检查情况在全县进行了通报,并作为年终社会救助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经过整改清理,2009年,该县审定农村低保11283户、22468人,发放农村低保金1760万元,未发生一例因低保对象认定、低保金发放引起的重大信访件,确保了应保尽保。
清理完毕谋划“长效制”。为使低保工作迈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遂川县先后出台了城乡低保入户调查及公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评议公示制制度,推行了县乡村三级入户调查、三级评议评审、三榜公示,对象姓名、享受人口、享受金额和家庭地址“四公开”等审批程序,完善了年审、半年审、明察暗访、诚信承诺、举报受理等动态管理制度,全县共设立投诉箱32个、公布热线电话3部,乡村两级设立公示栏363个,并将低保对象名单在当地电视节目上滚动播放,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使农村低保动态管理日臻完善,切实保证了公开、公平、公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农村困难群众的心坎上。 (颜晔 郭振清 郭美鹏)
责任编辑:周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