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促进农村稳定发展
发布时间: 2010-03-15     来源: 吉水县纪委     作者:
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是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村级财务管理,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及党群干群关系。近年来,我县村级上访事件不断增多,其中绝大部分涉及反映村干部的经济问题。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管,促进农村发展与稳定,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近日,县纪委组织调研组深入八都、醪桥、枫江、尚贤、金滩等乡镇,对村级财务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在对“村财乡管”运行情况及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一、当前我县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2003年开始,我县开始推行“村财乡管”,到目前为止,全县259个行政村、社区居委会财务基本都纳入了乡管范围,村级财务管理越来越规范,对促进村级资金合理使用,推动村级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村级财务管理中依然存在诸多漏洞,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 (一)行政村的财务虽纳入了“村财乡管”,但是后续管理不到位,“坐收坐支”现象严重。一方面,绝大部分行政村的仅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纳入了经管站管理范围,村级集体产生的收入,诸如收扣老欠款、水费、财产出租收入等都没有上交到经管站帐户,留在村里自行管理,只将收支后的票据定期上报经管站做帐。八都、醪桥等镇甚至连村里计划生育分成款都不入经管站帐户,直接拔到村里,形成了“帐外帐”与“小金库”。枫江、尚贤等镇则相对规范些,除因村里先支付干部垫付款外(“坐收坐支”后)的剩余资金,都会及时上缴经管站统一管理。另一方面,部分行政村财务监管不力,签字手续不到位。如枫江栋下村,2007年以前,该村会计直接打白条从保管手中陆续领取挪用3万多元现金,至今躲在广东不回来。这些村财务管理上的漏洞非常明显。 (二)村组(自然村)的财务管理混乱,成为引发群众的上访的主要因素 从调查情况来看,绝大部分上访事件的是因为村组财务管理混乱引发,另有少数是因为村班子不团结,或争权夺利互相告状。目前,部分有征地款的城郊村(居),有矿产、山林、水面等资源出租转让的自然村的收入远远超过行政村的收入。但仅尚贤、金滩有少数村组己主动交给经管站管理。由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相关村干部也参与纠缠、从中渔利,使群众产生强烈的不满情绪而引发群体性上访。如,金滩镇的古塘村征地款先后有8个保管各自截留部分资金,而村支书又兼任该村村长,贪污挪用4万多元,引发群众上访告状。目前,全县村组的财务监管仍处于“真空”状态,上级管不到,群众管不了。很多村小组帐目不清,甚至多年不清帐,不公开收支情况,群众意见很大。有的村小组的资金存款由一个人掌管,经常出现私自挪用情况发生,甚至出现因保管人员突然死亡,其家属不认帐的现象发生。凡此各种,都是引发农村不稳定的隐患。 (三)村务公开基本上是走过场,未起到监督作用 一方面,行政村的村务公开存在:一是数据笼统,分项不细,群众看不懂;二是村委报帐不及时,公开时间无规律;三是村级招待费等支出比重进大,直接公布会引发群众不满,基本上是遮遮掩掩,这些因素导致群众对公布的财务数据不相信。另一方面,村小组财务管理各行其是,没有统一的范式。贫困村组无人理事,富裕村则争得打架。有的村组根本没有监督机制,由个别人说了算;有的村组很多年从未办理过交结,从未认真清帐,更未对外公布过,一本“糊涂帐”往下传了几十年,直到问题爆发。 (四)村干部财务监管意识淡薄,财务管理知识欠缺 据调查反映,部分村书记、主任财务监管意识较强,各种资金的使用报帐签字程序、票据管理较严格,八都兰花等村明确规定500元以下的由村主任、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报销,500-1000元的须由村书记一起签字才能报帐,1000元以上的须经村两委班子研究决定。但有部分村书记、主任、报帐员财经纪律意识淡薄。一是报销手续不严格,监管出现漏洞。有的村由村主任一人签字,就可报帐;有的村打张白条都可以从保管手里领钱;有的村干部收取群众钱财迟迟不入帐。二是村本级产生的收入不及时上交经管站管理,蓄意设立“小金库”, 随意“坐收坐支”竟然毫无顾忌。当问及为何不上缴经管站统一管理,部分村的借口是:“报帐手续麻烦”,“超过5000元以上的资金不好调用”。个别村甚至借口:“若本村帐上资金太多,镇政府会找借口调走村里资金,钱在村里镇政府不知道”,等等。实质上还是有意逃避上级监管,方便自己支配使用。三是部分报帐员财务管理知识欠缺。对一些财务术语,帐面项目不能理解,对资金不及时入帐、票据不及时报帐无所谓,产生财务管理上的漏洞。 (五)乡镇经管站监督职能太弱,管理不到位 一是乡镇经管站对村委的收入资金不上缴,不纳入统一管理无能为力,没有任何制约办法。大部分经管站只起到为村里记帐和管理票据的作用。二是经管站票据管理不到位。大部分经管站能坚持一次发放一本票据,用完后票款上交,以旧换新,但仍有少数乡镇经管站在发放票据时没有严格把关,一次发放多本发票给村里,给管理带来不便。三是部分经管站监督的主动意识不强。一些乡镇经管站对村里设“小金库”的情况不敢过问,不要求其纳入统一管理;对大额收入不去跟踪,催促村里及时上缴到经管站帐户。 二、几点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调研组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要将“村财乡管”范围由行政村向村组延伸。在调研中发现,加强村小组的财务监管不仅势在必行,而且刻不容缓。这是乡村两级共同的呼声,是减少村组管理隐患,降低村级上访告状几率的最有效措施。要做好这项工作,县里应为经管站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县里应统一印制村小组的费用票据,由经管站从票据上加强村组财务监管。二是县里应出台相关政策,明确规定村小组的资金要纳入经管站统一管理。三要解决好自然村资金存款的利息问题。目前,大部分村组也意识到巨额资金保存在个人手中的风险和隐患,但由于上缴经管站管理,村小组的资金不能存定期,一年少了一大笔利息收入,因而不愿意上缴经管站。因此,县里应出台政策,允许村小组的资金上缴经管站帐户管理后,仍可存定期,利息归村组所有,消除村组的阻力。 第二,加强乡镇经管站的监管职能,充实机构编制和人员,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一是增加工作人员。目前,每个乡镇的经管站仅有3名工作人员。将村小组财务纳入统一管理后,工作量将增加50%左右。因此,建议县里统一从农技站的抽调1-2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充实经管站队伍。二是强化监督职能。可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村建办联合发文,委派各乡镇经管站站长为村级财务管理纪检监察员,对村委和村小组的各种违规行为及时指出,对拒不整改的直接上报县纪委、监察局和村建办查处。三是增加经管站工作经费。目前经管站的业务经费来源主要依靠从各村转移支付资金中提取3%的管理费来维持运转,资金非常紧张。将村小组纳入管理后,因村组情况千差万别,不能收取村小组的管理费,建议县里财政每年给每个经管站增加1万元的业务经费预算,以解决经管站经费不足问题。四是加强村级票据管理。经管站应严格按照“一村一本、用完票款核清上交、以旧换新、年底清算、不跨年度”的管理办法,加强对村委和村组的票据管理,杜绝漏洞。五是发挥经管站的主动性,对村级大额资金收入要跟踪监督。目前,只有枫江、尚贤、金滩等少数经管站能主动对村委收入资金和村组的大额收入进行跟踪,督促其移交经管站管理外,大部分经管站没有做到这一点。今后要求经管站加强对有征地、资源流转的村委及村组的资金要主动跟踪,多动员说服,促其纳入统一管理。六是要对乡镇经管站的财务管理软件升级。最好让经管站的软件与乡财政所的软件相统一,以减少升级费用,增强与财政部门的兼容性,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大对村级财务的监管力度。一是各乡镇每年要提供一些资金给经管站,对村书记、主任、报帐员进行财务管理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增强财务管理与纪律意识。二是各乡镇要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村组财务进行检查、清理,发现问题,及时责令纠正,对相关违纪人员作出处理。三是要加强对村报帐员人选的考察与监督,防止道德品质不良的人担任。 第四,县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消除“村财乡管”的死角。一是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专项费下拔到村时要说明属性。对每笔资金的所属的村及用途项目应详细告知经管站,方便操作,提高效率。二是建议县林业局将退耕还林款纳入经管站统一管理。改变目前直接拔到村里的做法,资金先拔入经管站然后再下拔到户,以防止村集体造林款被个人截留现象发生。三是建立村公共资源交易的联合监督机制。县纪委、村建办、财政局、乡镇党委政府要对村组山林、矿产、水面、土地等公共资源转让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检查,确保“阳光操作”,防止违规行为发生,村级所得收入要及时转入经管站帐户管理。四是司法部门应对蓄意侵夺村集体财物,破坏公平交易,扰乱村级社会治安及为争权夺利而恶意诬告,造成严重后果的村干部、宗族势力、黑恶势力予以严厉打击,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第五,完善村组财务管理内部监督机制。一是推广八都兰花村的做法:500元以下发票由经办人、证明人、村主任签字报销,500-1000元要村书记统一签,1000元以上票经两委班子会决定。经管站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手续的一律不许报账。二是完善村民自治管理体制。依村委组织法建立并完善村级理财小组,每年年终对行政村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清算,张榜公布,并将此办法逐步向村小组推行。(宣教室) 责任编辑:周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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