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认罪:29岁的中顾委秘书 年少得志虚荣骄横
发布时间:
2010-04-06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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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罪。”3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一中院”),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证监会原副主席王益在听完公诉人对他的起诉书后缓缓地说。据现场人士的描述,当满头灰发的王益走进法庭时,曾扫视旁听席,在没发现有家人前来旁听后,他失望地转过头正对审判长。
《中国经济周刊》报道,这一天,据他的生日——愚人节4月1日,还有两天。
定罪受贿
当天,检方共有6名检察官出庭,因王益未聘请律师,北京一中院为其指定了曾经为刘晓庆税案辩护的知名刑事律师许兰亭出庭辩护。
检方指控,1999年11月至2008年2月,王益利用其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云南昆钢朝阳钢渣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周宏等人的请托,在企业经营、申请贷款等事项上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上述人员钱款1196万余元。检方提出,应以受贿罪追究王益的刑事责任。
此前的2008年6月8日,王益被中央纪委专案组控制,随后被“双规”,2009年1月因涉嫌受贿罪被捕。同年2月,中央纪委监察部通报称,王益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亲属及他人经营活动谋利,收受巨额钱款,已对其实施“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
当天,一中院并未当庭宣判。
随后,王益辩护律师许兰亭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一审判决的结果最迟需要半个月左右的时间才能出来,其他问题得等案件审理结束后才方便透露。
据悉,王益被捕前,外界就传言其与一些证券公司的违规操作有关。比如“涌金系”掌门人魏东自杀后,有人怀疑“涌金系”与王益之间的重大关联,涌金系旗下的国金证券董事长雷波,是王益在证监会时期的秘书;魏东的哥哥魏锋是王益《神州颂》演唱会的策划人之一。
但是,检方指控王益只有一项罪名——受贿罪,王益的犯罪事实主要集中在权钱交易方面,也就是利用职务便利,收取他人好处,为他人谋取便利。而检方的指控内容并没有涉及到损害国家证券行业发展和国家利益,也未涉及到太平洋证券和“涌金系”等内容。
责任编辑:周点征